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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特朗普“日落法”到马斯克“政府效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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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基石e洞察(ID:chnstonewx),书享界(readsharecn)

作者:吴春波,华夏基石六君子塾首席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华为资深管理顾问,《华为基本法》起草组成员

导语

日前,美国企业家埃隆·马斯克与前共和党总统竞选人维韦克·拉马斯瓦米,在《华尔街日报》的一篇专栏文章中详细介绍了他们改革美国联邦政府的“效率”计划。

根据计划,第一步是全面梳理现行制度,与政府各部门专家对话后精准删减不合理的规章;第二步则是以裁员为核心的大规模瘦身行动。

这将解放个人和企业,刺激经济增长,同时纠正几十年来行政机关“未经授权的过度扩张”。

马斯克和拉马斯瓦米声称:“我们的做事方式不同。我们是企业家,不是政客。我们将削减成本。”“大多数法律条文都不是国会颁布的法律,而是由非民选官僚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规则和条例。”

无独有偶,华为内部也有一部“1130日落法”,其运作规则据任正非称是深受特朗普的启发。

其实在华为创立早期的讲话中,任正非就已经谈到华为不需要“不拉马的士兵”。不拉马的士兵,也就是组织中多余的人,没有做有效功的人。一方面要从人性角度减少“不拉马的士兵”出现,另一方面从流程、组织、制度的不断调整中,把流程的变革从过去的“推”的机制,逐步转换到“拉”的机制上去,及时把“不拉马的士兵”找出来,“让听得见炮声的人呼唤炮火”机制能有效落地。任正非:企业警惕“不拉马的士兵”

本文详细介绍华为的“1130日落法”,这是一个经典的管理学案例,相信会给企业家朋友带来诸多启发。

“1130日落法”的实践

华为有个著名的“日落法”,其全称为“1130日落法”,来自2016年11月30日华为EMT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1130日落法”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在IPD、SUP(供应链)、MFIN(财经)、LTC、DSTE(开发战略到执行)、SD(服务交付)等成熟流程领域,每增加一个流程节点,要减少两个流程节点,或每增加一个评审点,要减少两个评审点。

第二,行政文件、流程文件的发布要有明确的有效期,且有效期不超过5年。超过5年有效期的流程文件和行政文件,2017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优化或重新发布,否则废止。

第三,IT应用要根据使用情况,对需求提出部门建立问责制度。流程IT要对IT应用基于使用量多少进行日落法管理。

第四,质量与流程IT管理部作为支撑机构,要对日落法在各流程领域、责任组织、业务部门的执行落地提供工具和方法。

2016年10月26日,任正非在质量与流程IT管理部员工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就提出:“每新增加一个流程节点,必须关闭另两个流程节点。流程必须持续简化,IT应用及文档文件要有日落法……每增加一段流程,要减少两段流程;每增加一个评审点,要减少两个评审点。”

2017年12月18日,任正非在落实日落法及清理机关说NO工作组、合同场景师推动小组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公司实行的日落法的目的做了说明,即改变公司这30年来积淀的复杂管理问题,公司要简化管理,首先要求不能随意发文,再逐渐根据日落法去减少文件和流程,全公司都是蓝军。“这两个工作组选拔的是敢于批评公司的人,我愿意跟你们相处,其实你们是真正热爱这个公司(的人),能看到公司的不足,才会这么深刻地批评公司。”

为落实“1130日落法”,公司于2018年2月专门成立了“落实日落法及清理机关说NO工作组”及秘书处。该小组其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日落法改进。

秘书处的职责主要是发现具体问题,调研,输出优化建议,做好一线与机关的“接线员”;解决问题由质量运营部负责,从细枝末节开始解决痛点,不要做大变革。

如任正非所说:“成立现在的秘书处,目的是发现问题、调研问题、输出问题,站在一线作战和使用者视角,提出优化建议,并推动各体系设计方案落实改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角色要分开,问题是否能够解决由质量运营部来确定。秘书处不要越俎代庖去解决问题,没有权力越过边界。”

2018年8月24日,任正非在日落法秘书处工作阶段性汇报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这个事情就是在做正确的制度建设,合适的自我批判、审慎的纠偏以后,公司就有长远生存下去的机会。”“形成秘书处运作机制,持续推动流程优化和管理简化。”

2019年10月8日,在日落法人力资源秘书处及AT运作优化工作汇报上的讲话中,任正非再次指出:“秘书处是一个临时的调研机构,没有除调研外行使权力的权利。秘书处最主要的职责是自下而上,发现流程、制度、规则等方面存在的机制问题,然后推动机制的逐步改良,只是调查研究,而不是操刀变革。要严格控制自己的职责边界,在不失位的同时要注意不要越权太多。在改良推动过程中若遇阻力,可上升提交上级受理。旨在培养一批有调查能力的员工。”

2017年1月11日,在2017年市场工作大会上,任正非还提出了“人才日落法”的设想:“人才也要贯彻日落法,飞不动了,可以排到雁行的后面,顺风省力一些。领头雁需要很勇敢。”但这并没有出现在其后华为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

其实“日落法”在《华为公司基本法》中也有提及,第八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对项目管理,实行日落法控制。控制项目数量以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组织整体运作系统。项目完成验收后,按既定程序转入例行组织管理系统。”

“1130日落法”的起源

华为的日落法并非其独创,而是受被任正非称为“伟大的美国总统”的特朗普的启发。

2020年3月24日,在接受《南华早报》记者采访时,任正非解释了华为日落法的来源:“特朗普提出‘通过一个新法律必须废掉两个旧法律’,给了我们启发,因为我们公司这30年来文件太多,没有注销过,文件只要(在)生效期间就必须执行,执行的‘火车’就弯来弯去地绕。他一讲这个话,就给我们一个警醒,公司要有日落法,最早叫‘特朗普日落法’,后来慢慢汇报的时候,只剩下‘日落法’了。这是特朗普的发明,怎么关闭旧的程序,以前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我们就向他学习,轻装上阵,使得我们公司运行变轻了,机关人数变少了。”

日落法,又称“夕阳法”,是美国国会在批准成立一个新的行政机构或批准一个联邦计划项目时,明确规定该机构或该项目的终止日期,有效期过后,如果不采取相应的立法措施,该法律便失效成为一纸空文。早在美国建国初期,一直主张限制政府规模的托马斯·杰斐逊便提出过一个“法律的有效期只应该有19年”的设想。20世纪70年代,美国各级政府意识到很多不必要的法律条文不仅拖慢了立法和行政部门的效率,过于烦琐的法规也限制了经济的发展。于是杰斐逊的“法律过期论”被用来作为提高立法效率的一个好办法。197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通过了第一个“日落法”,该法律对一项计划或一个规章规定一个日期,到了这个日期,该计划或规章除非再次得到批准,否则就会失效,从而迫使政府部门定期对其活动和规章的结果进行评价。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从政道德法》,规定联邦政府道德规范办公室制定法律文件的授权在一定时间后废止。其后,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也都实施过日落法。

特朗普上台后,以立法的形式在联邦政府实施日落法,其目的在于控制自然趋于膨胀的行政机构,提升政府效率。顺便补充一下,在管理实践中还有一个“日落法”,这就是沃尔玛的日落法,即所有的问题在日落前给顾客答复,这就是所谓的“日清日结”。

日落法的启示

由特朗普的日落法,到华为的“1130日落法”,是一个经典的管理学案例,由此给我们带来诸多启发。

第一,任正非有强大的学习能力,时时刻刻在吸取外界强大的正能量,并不断地将其变为自己的管理思想,用来指导华为的管理实践。

第二,标杆学习与标杆管理是华为持续实现管理进步的重要途径。所有的组织遇到的问题大多是共通的,所有的管理问题总有先行者会遇到,所有的管理问题总会有解决方案,因此向先行者学习,对标先行者,是解决自身管理问题的捷径。如上所述,“1130日落法”并不是华为的管理创新,而是继承他人创新成果的管理举措。华为学他人,学得会,而其他企业学华为,为什么学不会?个中原因,值得深思,值得探讨。

第三,自我批判是个人与组织进步的重要前提。华为的“1130日落法”实质上是有组织的、系统的、对已有流程与制度的自我批判,以此来消除组织的熵增,避免组织的内卷。

第四,学华为不一定学得会。欲学华为有三条是必需的:一是学习华为系统性和制度性的自我批判机制;二是学习华为是如何学习别人的;三是学习任正非的经营管理思想。

顺便说一下笔者的案例。笔者曾求教于任正非关于“不在非战略机会点上消耗战略竞争力量”的含义,任正非反问笔者微信通讯录中的好友数量及朋友圈的数量,然后他的回答是:整天关注这些,就是在非战略机会点上消耗战略竞争力量。

顿悟!于是笔者向华为的“1130日落法”学习,每加一人成为微信好友,必须清除两人。非常有效,且简单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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