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写诗,唱唱歌,喝喝酒
文:王万翎
前不久,一位美女对我说:“你好久没更新公众号文章了哦。”
我:“哎呀,这段时间不特么正好处于事业上升期吗?”
她:“你也好久不写诗了。”
我:“嘿嘿嘿……”
她:“你推荐几首现代诗给我吧,我想自己学着写写。”
最近终于有点儿空了,我想,还是写点儿什么吧,人好像总得做一些什么也不为的事儿,才比较安心。比如说,写写文章,荐荐诗。
诗是很个性的东西,特别是现代诗,我觉得好,你未必觉得好。我觉得不知所云,你也许泪流满面。就算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纪,喜欢的现代诗也可能大相径庭。
然后,请允许我要再叨叨一句,什么是读诗的正确姿势呢?以我之见,那就是慢慢地,逐字逐句地读出声来。诗不同于文,诗像音乐,文字之上还有韵之美和律之美。如果你打开唇舌,让喉咙发出声来,就会开启文意之外的另一种美。
言归正传。
如果你是25岁,我会请你和我一起来读这首诗:
我多么希望,有一个门口
早晨,阳光照在草上
我们站着
扶着自己的门扇
门很低,但太阳是明亮的
草在结它的种子
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
就十分美好
这是顾城的《门前》,写这首诗时,他26岁。
爱情是如此难以捉摸,但也是如此简单。因为爱某个人,所以对身边世界的感知也会变得敏感,真挚。因为爱眼前这个人,同时也会爱上当下的时光,爱上周围的一切,阳光,小草,微风,门扇,还有你。
不需要再做什么,安静、简单的存在就已经十分美好。
如果你是35岁,我会为你读这首诗:
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
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
走过田野,冬意弥深
风挂落了日子的一些颜色
酒杯倒塌,无人扶起
我醉在远方
姿势泛黄
麦子孤独地绿了
容我没有意外地抵达下一个春
总有个影子立在田头
我想抽烟
红高粱回家以后
有多少土色柔情于我
生存坐在香案上
我的爱恨
生怕提起
风把我越吹越低
低到泥里,获取水分
我希望成为天空的孩子
仿佛
也触手可及
这是余秀华的《风从原野吹过》,写这首诗时,她34岁。
如果说顾城是有天份的诗人,那么余秀华就是诗人中的天才。天才的意思就是说,无论生而为怎样的人,命运都会让她成为诗人,这是她的宿命。
顾城是有家学渊源的,他的父亲顾工1945年加入新四军,1951年入党,曾是西南军区政治部文工创作员,八一电影制片厂的编剧,《解放军报》的记者,同时也是一位诗人。顾城成为诗人,并无太多意外。
余秀华出生于湖北农村,从小因患脑瘫,她说话时头和面部会歪斜,走路也一瘸一拐。19岁,在还不知道婚姻是怎么一回事时,她嫁给一个比她大12岁的男人。她也没有受过更多的教育,她的生活圈子就是石碑镇横店这个村子,身边接触到的人也都是农民。和很多农村妇女一样,初看面相,她长得并不好看。因为生活的重压,她比她实际的年龄更显老,在出名之前,她的穿衣打扮也是乱七八糟。总之,她看上去和一般农妇并无两样。只一样不同:她写诗。她一直在写诗,写了好多年,不断地写。
我想,所谓天才诗人,就是在信手间,便能用文字创造出令人叫绝的意象。比如:
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
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
开头这两句,便隐藏着让人想流泪的悲伤和力量。
我们再慢慢地读下面的句子:
走过田野,冬意弥深
风挂落了日子的一些颜色
当这些句子从嘴里变成低吟的声音,会不会有画面在你眼前出现?
接下来,我们再读:
酒杯倒塌,无人扶起
我醉在远方
姿势泛黄
像眼前有电影在放映一样,我看到一个人醉了,而且是孤独地醉了。酒杯碰倒了,也没有人去扶。而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已在生命中重复了无数次。
把抽象的感觉用具象的文字鲜活淋漓地表达,这必须靠天赋,单靠苦吟是求不来的。
然后呢?她说:
麦子孤独地绿了
容我没有意外地抵达下一个春天
春天来了,麦子绿了,又能怎样?你有着对生活美好的向往又能怎样?你还是那么孤独。而生活的难题不会有任何改善,仍在那里。
在余秀华的眼中,生存已具象化成一个没有面孔的人,坐在香案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在生存面前,“我的爱恨,生怕提起”。
这首诗展示了世界的两端:一端是沉重阴暗的生活困境,一端是五彩斑斓的梦想和明亮温暖的诗意,这种撕裂,让人想痛哭,也让人想振翅高飞。
“香案”这个意象,象征着市俗的裁断和评说,象征着不动声色的重压,像个虫洞,连接起诗与现实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个意象,我给满分。
对于余秀华来说,拥有写诗的天份,也许并不是一件好事。诗人的心都很敏感,喜悦会加倍,痛苦也会加倍。她曾说过,从来不愿看自己的电视节目,因为自己看上去太丑了,而她宁愿用全部的天赋去换取健康美丽的身体,哪怕只有一个月。而在她40岁时,她说,所谓幸福,很简单,也很不简单--就是能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如果你45岁,我向你推荐下面这首。老规矩,让我们读出声来:
红尘有多乱啊,没法儿跟你说,
你有多少苦啊,如何能解脱。
你假装有准备,假装能找到我,
其实我无踪影,只有风吹过。
红尘有多乱啊,裹住了旧山河,
眼前是千秋雪,心里是马蜂窝。
若不能长相守,就为我唱首歌,
唱你若做了佛,也不介意我是魔。
这是史航的《红尘有多乱啊》,写这个的时候,他42岁。
作为一个并不那么成功的编剧,史航的百度资料里写着:参与过《铁齿铜牙纪晓岚》的剧本编写,担任过《艺术人生》节目的策划等,诸如此类不痛不痒的经历。和顾城和余秀华相比,他的才情不值一提。
《红尘有多乱啊》也不是一首正儿八经的诗,只是他给别人写的一首歌词,这首歌也不出名,百度上都查不到,也不知道最终有没有制作出来。这首诗的文笔也不算好,甚至有两处因为觉得不够好,我擅自动手给改了6个字。您看出来了吗?没看出来?嗯,那就对了。
第一次读《红尘有多乱啊》,便让我想起古龙描写的一个情节:被人疯狂追杀了数日的陆小凤,在提心掉胆狼狈不堪的逃亡途中,突然停下来,拍着手,欢快而大声地唱起了一首儿时的歌谣。
后来再读时,又没来由地让我想起了郭襄。感觉像看到她骑在小毛驴上,走过风陵渡口,走在峨眉山间。不经意间她仰天大笑,笑红尘,笑自己,于是便唱起了这首歌,像是假装杨过在唱给她,让自己解脱。
史航此篇,并无才情,只有岁月。
而岁月本身就足够惊心动魄,足够精彩呈现,足够波澜壮阔。什么文字都比不过生活本身的份量和触动。
到这个岁数,再华丽的文字、再高明的写作技巧都打动不了我,能打动我的,只有生活。
苏伯伯说,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你说,是不是写诗不如唱歌,唱歌不如喝酒呢?
如果你55岁,我推荐这首诗:
待到春风吹起,我衔花去看你。
说尽千言不是,有意总在心里。
这是老树的打油诗,写于他53岁。
到了这个年龄,人生的坚硬或柔软,都慢慢开始变成释然。人生哪有那么多值得计较的事儿呢?来来来,直须横穿春天里,折花斜簪美人头。我带着花儿,你带着酒,我们一起唱唱跑调的歌,写写不正经的诗。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写诗就是唱歌喝酒,唱歌喝酒也是写诗。
王万翎
2016年1月30日
作者简介:王万翎,女,寓居深圳,爱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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